根据《广西经贸高级技工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细则》的有关规定,学校对进入考核范围考生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将展开全面的考核,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关于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表现的考核
由学校公开招聘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。需要由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有:1、户口簿原件(核对后原件退回,复印1份)、2、计划生育证明书原件(表格到龙圩区计生办、街道办事处领取,到有关部门办理),3、提供近三年居住地的详细地址、工作单位(学习单位)的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。
二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的考核
由学校公开招聘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。需要由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有:
(一)考生近3年(2013年8月至2016年7月)在校学生在校期间获校级及以上(二级学院不计入)优秀毕业生、三好学生、优秀班团干、优秀学生等优秀称号的证书原件,在单位工作期间获单位年度考核优秀、单位级及以上先进工作者、优秀员工、优秀教师、优秀班主任等先进称号的证书原件。
(二)考生近3年(2013年8月至2016年7月)在学校或职业教育中有突出贡献(个人参加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教育厅或省级专业行业协会以上举办技能比赛获一等奖或第一名)和重大科技成果的证书原件(或文件)。
以上材料各复印1份,原件交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核对后退回。
三、资格条件复查
考生提供毕业证、学位证、身份证原件,复查后退回原件。
四、签订材料真实性承诺书
所有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,发现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,立即取消聘用资格。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五、以上材料在2016年10月21日前交我校组织人事科,逾期自误。
广西经贸高级技工学校
2016年10月11日
广西经贸高级技工学校2016年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.doc